一、《惠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 非法集资是一大社会公害,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金融市场管控政策的不断调整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非法集资的形式、手段均发生了很大变化,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严峻,大要案件频发,参与集资的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不仅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还直接危及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为更好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全国上下齐动,部门之间联动,积极发动群众,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二、制定《实施细则》的相关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 (二)《关于印发<广东省金融办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金函〔2017〕341号)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 主要明确制定《实施细则》的依据,使用范围,举报方式以及举报奖励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是举报奖励工作实施。 一是明确举报奖励应具备的条件和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举报奖励实施的原则。 二是主要明确是举报奖励工作实施单位、时限、等级划分及认定原则。 三是主要明确举报奖励工作的程序。 四是主要明确举报奖励资金来源以及举报奖励工作部门和人员应遵循的保密原则和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罚制度。 第三部分是附则。 主要是明确各县(区)关于举报奖励工作应做工作和职责,《实施细则》的解释部门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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