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部门组织机构代码* | 父级项目编码 | 编码 | 职权名称 | 行使主体 | 依据 | 备注 | 类别 | 清单类别编码* | 细化分类 | 行政区划代码* | 责任事项 | 问责依据及监督方式 | 1 | 779243718 |
| 77924371830800001000 | 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 | 惠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 1.[部门规章]《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银监会等七部委令第3号) 2.[部门规章]《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 3.[规范性文件] 《印发惠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局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惠市编[2010]52号) 二、主要职责 (二)负责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准入、组建、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国有资产风险。 | 无 | 行政检查 | 08 |
| 441300 | 1.事前责任:制订两类机构年度监管计划和风险处置预案。 2.事中责任:通过非现场监管系统,结合每年不少于2次的现场合规检查,监测、掌握两类机构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建立独立档案和台账。做好风险处置、机构退出等工作。 3.事后责任:做好维稳等后续工作。 | 惠州市金融局,电话监督2169885,216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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